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医护人员执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医护人员执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两江新区社发局、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卫生健康局,市疾控中心,市卫生健康执法总队,市结防所,市血液中心,各委属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医护人员执业信用管理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制定了《重庆市医护人员执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并经2022年第11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