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专项整治物业侵占小区公共收益
记者从市城管局获悉,日前,漳州市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市范围内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或公共收益收入、分配不公开等问题制定整治措施,纠正和查处一批物业服务企业。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至9月底。
《方案》中明确,如物业服务企业拒不整改或逾期未整改的,漳州市各属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将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物业服务企业予以处罚。受处罚的企业将被记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同时相关信息将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上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在“信用中国(福建漳州)”网站向社会公示违法违规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失信信息;对依法列入严重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物业服务企业,漳州市将通过“信用中国(福建漳州)”网站联合奖惩栏目公示有关部门对其实施的失信联合惩戒处罚措施。
此外,对暴力抗拒检查或以暴力、威胁、恐吓等方式侵占公共收益的物业服务企业和个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