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通报一批工程建设项目严重失信行为企业和个人
28日,记者从市纪委监委获悉,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大对行贿、串通投标等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优化长沙营商环境,经研究决定,长沙将2018年以来查处判决存在为谋取工程建设不正当利益行贿行为的1家企业和14名个人,以及专项整治以来查处判决存在串通投标犯罪的1家企业和10名个人,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并予以公开通报。
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坚决整治工程建设领域违法乱象,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通报指出,长期以来,一些不法企业和个人在工程建设项目中不择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行贿“围猎”公职人员,进行围标串标,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严重损害营商环境,严重污染政治生态。对于严重失信行为,一定要让其付出代价!不仅要依法惩处,还将由住建部门依规依程序据实纳入“黑名单”实行惩戒,在惩戒期限内采取限制其从事招投标活动,取消财政补贴资格、强化税收监控管理、提高贷款利率等措施对其实施联惩,提高其违法成本,从而教育引导市场主体自觉规范从业行为。
通报强调,全市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对行贿、串通投标等严重失信行为坚持零容忍,坚决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正确用权履职,带头接受监督,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提篮子”“打牌子”相关禁止性规定,廉洁从政“落笔承诺”就要一言九鼎。对违规配合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各市场主体要守法诚信、依法经营,恪守市场道德,遵守公平规则。要汲取警示教训,不要心存侥幸,送出去的钱财就是套牢自己的“绳索”。实施联合惩戒的各责任部门要及时跟进,按权限、依程序确保惩戒措施执行到位。对严重失信行为没有惩戒到位的,市专治办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落实市委提出的“谁不惩戒,就惩戒谁”的要求,坚决让行贿受贿者、串通投标行为付出代价,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