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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进口冷链食品防疫规定 山东38家食品经营者被罚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7日 发布者:全国招投标信用公示平台 浏览次数:0次

  记者8月13日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为从源头抓好山东省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实现进口冷链食品全程追溯、放心消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山东省各类进口冷链食品企业要落实提前24小时报备、配合集中监管、进入集中监管专仓检测消毒、使用“山东冷链”、索证索票、分区存储、亮码销售、严格执行全省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等八项要求,对违反以上要求的,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近期,38家食品经营者存在“八不”行为受到了停业整顿处罚,省市场监管局对这些经营者予以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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