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郯城“承诺+审批”推动群众办事“一诺通办”
“东奔西跑”开证明、带着“一箩筐”材料到处跑……不少企业和群众去行政机关办事时经常遇到的这些问题在郯城县正在成为“过去时”。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郯城县出实招为群众办实事,从带齐证件“只跑一次”到无需证明“承诺即办”,通过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一种基于信用的创新管理机制,申请人无需提供证明,即可快速办理事项。近年来,郯城县以“告知承诺”为抓手,最大限度精简材料、优化流程,通过实行“承诺+审批”模式推动群众办事“一诺通办”。
郯城润红混凝土有限公司是“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首批受益者。企业负责人介绍,该企业在申报施工图多图联审时,得知施工图审查可以承诺后,按照承诺要求申请施工许可,施工图审查结束后,项目比之前提前20天时间开工。在郯城县,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不再将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材料作为前置,由信用良好的项目单位自愿申请,作出承诺后,审批单位即时发放施工许可证,实现70个工作日内完成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在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审批效率提速30%以上。
精简材料、承诺就办,为企业赢得了时间成本。打造高效、快速的审批环境正是郯城县解决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一项民生举措。郯城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周振说:“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将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为全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发展环境提供坚实保障。”从制度层面解决办事流程,该县着实做足了功课。专门成立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领导小组,先后3次召集人员开展集中认领,目前13个单位累计认领事项243项;郯城县行政审批局对280余项审批服务事项涉及的证明事项进行摸底;制作承诺事项告知书,要求行政事项服务人员全面履行告知义务,对未使用承诺制办理事项的,申请人签字放弃,确保事项告知全覆盖;核查登记实现全覆盖,对告知承诺制办理案件全部登记造册,通过内部核查、行政协助等方式逐一核对;在适用告知承诺事项单位,积极开展示范单位、示范岗、示范个人创建活动,引入现场打分评价、意见箱评价、第三方评价等综合评价体系。目前,全县共创建示范单位1个、示范岗2处,设立意见箱12处,发放服务卡1350余张;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将承诺信用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对不同失信情形及时梳理汇总,提出具体惩戒措施。
流程再造,减证便民,受益的不仅仅是企业,群众也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60多岁的居大爷因交通事故来到郯城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过去,居大爷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提供经济困难证明。得知老人家在乡镇,身有残疾,转三趟车才来到法律援助中心时,工作人员便将最新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进行了告知,居大爷当场签订了承诺书后,法律援助中心马上为他办理了法律援助申请审批手续,同时指派了承办律师。郯城县司法局在全市率先开展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将告知承诺制与流程再造相结合,重新梳理法律援助办案全过程,推动法律援助审批从“减证便民”到“无证便民”的有效转变,建立法律援助新模式。目前,在郯城县,食品经营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出租车汽车客运经营许可等82项行政审批事项及243项证明事项纳入告知承诺制的实施范围,累计办理案件18495件。群众办事再也不用“东奔西跑”开证明,带着“一箩筐”材料到处跑了。
郯城县开展告知承诺制工作以来,办理案件数量由试点时的每月几十件发展到现在的每月几千件,群众办事由原来的来回跑到现在的“一纸承诺”部门协同办,政府服务由原来的“事前审批管理”转变为现在的“事中事后监管”。群众、企业办事时间大大缩短,也节省了大量政务资源,政府服务效率得到有效提升。告知承诺的全面开展,让更多的企业和群众制度性交易成本得到大幅降低,真正实现了“一次办、码上办、承诺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