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推动“获得信贷”指标创新突破
9月3日,记者从菏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获悉,为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今年5月份以来,菏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作为“获得信贷”指标牵头部门,立足本指标短板弱项问题,组织实施系列工作,引领辖区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服务供给,提升信贷服务水平;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提升金融服务效率,推动“获得信贷”指标取得创新突破。
建章立制,推行建立多重保障机制。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紧密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建立四项“工作机制”,全面开启“获得信贷”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建设工作。
强化监督引导,激发银行机构服务效能。开展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2021年上半年已完成对驻菏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融资新增、普惠金融贷款新增、制造业贷款新增等指标绩效评价,并对相关银行机构进行专项债存款奖励。目前,已制定2021年度中央、省属驻菏金融机构对地方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力度和成效考核办法,继续开展对金融机构考核引导。强化监管考核,督促辖区银行机构单列小微信贷计划,完善“考核评价、监测通报、正向激励、联动借力”四位一体工作机制。
拓宽服务渠道,着力破解企业融资症结。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积极搭建常态化、制度化政银企对接平台,满足重点领域融资需求。深入推进“银税互动”工作,督导辖区银行机构加快“山东省银税互动融资服务平台”接入使用,充分共享纳税信用信息。借势人才机遇,全力推广“人才贷”业务。目前,全市参与“人才贷”业务合作银行15家,全市存量“人才贷”业务23笔、贷款余额10219万元。
充分运用政策,着力降低企业融资负担。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持续做好续贷延期金融服务,指导辖区银行机构积极开发符合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续贷产品,继续落实好贷款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尤其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应延尽延。落实落细无还本续贷政策,对辖区无还本续贷业务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调研,积极落实全市金融重点工作会议部署。指导辖区银行机构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为基础,在保持量、价平衡的基础上,按照商业可持续、“保本微利”原则,合理确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
坚守风险底线,优化地方金融生态环境。打好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持久战,对各县区下达风险化解任务并按月通报,上半年已累计处置不良贷款26.42亿元,辖内信用风险继续保持下降状态。截至6月末,辖区银行业不良余额63.82亿元,不良率1.93%,处于四年来最低水平,省辖监测高风险担保圈实现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