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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法院采取公检法联合惩戒机制应对拒执犯罪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3日 发布者:全国招投标信用公示平台 浏览次数:0次

  近年来,龙马潭法院在执行工作中,联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不断深化合作,已初步建成具有龙马潭特色的公检法联合惩戒机制,应对拒执犯罪见成效。

  为此,龙马潭法院争取区委政法委支持,建立公检法联席机制,由政法委牵头多次召开公检法三机关联席会议,统一打击拒执犯罪的思想认识,制定拒执犯罪的认定标准,采取系列措施打击拒执犯罪。

  一是主要资源向执行倾斜,调整优化执行队伍。整合法院资源,优化10个执行办案分队,整合出一支学历高、能力强的执行办案队伍,确保执行案件“精耕细作”,使执行法官有时间、有精力打击拒执犯罪。

  二是规范办案流程,用足用够刑罚手段前置措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向被执行人送达法律文书,充分保障被执行人合法权益。对违反报告财产制度、限制高消费制度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前置措施。

  三是深化公检法联合惩戒拒执犯罪机制。联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明确 “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情形”的十二种情形。

  四是公检法三机关联合发布《关于敦促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敦促涉嫌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并且明确了“若自首,必从宽”的司法政策。

  五是公检法三机关联合发布《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查处的工作衔接机制》,明确各单位职责,并对打击拒执犯罪的合作衔接流程进一步细化。

  六是由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对举报被执行人及财产实施奖励的规定(试行)》,对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人员实施悬赏,对提供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的给予相应奖励,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打击拒执犯罪。

  据了解,2016年至2021年8月,龙马潭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人员归案72人,50案55人被判处刑罚,对自首及主动履行债务较好人员依法不予追诉,其中 48人系移送侦查后由公安机关抓获归案,24人系主动投案自首,促使履行债务367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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