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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抚州市在国家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总结评估中获评优秀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0日 发布者:全国招投标信用公示平台 浏览次数:0次

  近日,抚州市在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创新国家试点总结评估中获评优秀,国家医保局来函予以肯定:“抚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试点工作,高位推动、靠前指挥,医保部门因地制宜、探索创新、扎实推进,在队伍建设、协同监管、联合惩戒,引入第三方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全国范围内推进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2019年5月,抚州市被列为全省唯一的国家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设区市,两年来,抚州市及时制定了《抚州市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创造性提出15条工作举措。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开拓创新、攻坚克难,通过不断的努力,探索运用新技术手段、发挥第三方作用、统筹多方力量、积极发动群众,构建“四大”基金监管体系,建成了全省首个医保大数据监测中心,开创了智能化、专业化、联合化、社会化基金监管新格局。

  下一步,抚州市将充分利用数字经济发展优势,持续健全“四大体系”,继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建设,健全事前预警、事中提醒、事后审核制度。完善网上申诉平台功能,加大第三方合作力度,深化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打造医保基金监管的抚州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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