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出台建设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6月25日,记者从成都市住建局获悉,为了防治建设施工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日前,该局出台了《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施工噪声污染防治责任、源头控制、过程控制、高考、中考期间施工噪声控制、监督管理及信用评价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通知》所称建设施工噪声,是指住建、经信、规划和自然资源、城管、交通运输、水务、公园城市等行业主管部门监管的各类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建设施工噪声污染,是指建设施工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通知》明确要对施工噪声源头进行控制,施工单位应结合施工工地现场条件、周边噪声敏感点分布,识别主要噪声污染源,明确噪声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编制噪声污染防治方案。在住宅、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内,禁止使用蒸汽桩机、锤击桩基等噪声严重超标的设备。施工现场进行平面布局时,应充分考虑不同区域的噪声影响和需求。
施工过程中的噪声管理,《通知》明确,确需在施工现场进行钢筋加工、木工、石材、金属切割等高噪声施工作业,应集中在具有隔声效果的封闭或半封闭工棚内,工棚可利用工地内集装箱货柜或采用专业隔声移动工棚。出入施工工地的所有车辆,无特殊情况禁止鸣笛,应避免急刹车、大马力启动加速等操作。施工主出入口、雾炮机宜远离噪声敏感建筑物设置。 经批准在夜间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许可时限和许可范围进行夜间施工,并在施工现场进出口的显著位置公示夜间施工许可证书,公告附近居民。夜间施工严禁捶打、敲击和金属切割、装卸钢管钢筋等易产生高噪音的作业。
高考、中考期间对施工噪声严格控制,《通知》要求,高考、中考当天,全天禁止考场周边建设工地进行混凝土浇筑、土石方开挖、切割和材料装卸等易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
高考、中考期间(中高考前7日—考试结束),禁止所有建设工地在每日22:00时至次日6:00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施工(工程抢修、抢险作业除外)。
《通知》还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工地施工管理,要采取随机检查、暗访督查等形式组织开展建设工地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情况检查。住建、经信、规划和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务、公园城市等行业主管部门应及时将夜间施工许可信息推送到生态环境、城管部门,对检查发现的未取得夜间施工许可证书进行夜间施工的建设工程项目抄告城管部门调查处理;将城管部门通报的夜间施工违法违规行为纳入建设工程项目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加大联合惩戒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