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信用状况的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信用状况,推动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经省领导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信用状况的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2021年6月15日
附件: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信用状况的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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