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金融20条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
近日,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会同海南银保监局、海南证监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海南省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实施意见》(琼银发〔2021〕58号,以下简称《意见》),从五大方面提出20项举措,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覆盖面扩大、融资规模增长、融资结构优化。
《意见》既有短期的政策安排,也着力于长期性、制度性的推动。如,通过用足用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侧重于对普惠小微企业进行量的支持和结构性支持。督促金融机构加快金融服务能力建设,推动政府相关部门和金融管理部门优化融资环境、改善融资条件。
在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精准滴灌作用方面,《意见》提出,辖区各地方法人银行机构要用好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等产业及粮食安全、乡村振兴、清洁能源、工业环保、外贸等重点领域的中小微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要切实将再贷款优惠利率、再贴现优惠政策传导至企业,运用再贷款资金发放的涉农及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要控制在5.5%左右。
《意见》要求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从完善内部考核、评价及激励机制;建立“三张清单”金融服务机制;完善定价、内控机制;综合运用金融科技手段和信用信息资源;进一步创新产品、完善服务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比如要求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适当下放授信审批权限,改进贷款尽职免责内部认定标准和流程,编制授权、授信、尽职免责“三张清单”,并动态更新、明晰公示。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对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运用,积极参与“银税互动”“银商合作”“信易贷”等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将公共涉企数据与机构内部金融数据有机结合,改进业务审批技术和风险管理模型,为小微企业准确“画像”,实现金融资源向长尾客户的精准“滴灌”。
2021年,要继续将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含)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作为投放重点,努力实现此类贷款较年初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的“两增”目标;全省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长30%以上。
在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方面,《意见》提出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稳妥推进资产证券化。支持中小企业到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系统和省内股权交易市场上市(挂牌),各市县政府可根据财力情况对上市和挂牌企业给予奖励。鼓励包括天使投资人在内的各类个人从事创业投资活动,增加对初创期小微企业的投入等。还提出支持对中小微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
《意见》要求加强自贸港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建设,推动地方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引导提高小微企业自身信用水平;推进海南省智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融资收费行为;推动市县进一步“支小助微”;加强地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为推动金融更好服务中小微企业,根据《意见》要求,要探索创建金融服务示范区,构建有海南特色的乡村金融、普惠金融、文旅金融、绿色金融、科创金融工作框架,建立特色金融示范区,提升信贷政策服务实体经济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及辖区各地市中心支行、辖内各县市支行按照省对省、市对市、县对县的方式开展“自贸港金融服务企业提升行动”,推动实现货币信贷政策和政府配套支持政策的精准直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