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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列重点清单 “开小灶”整治安全隐患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8日 发布者:全国招投标信用公示平台 浏览次数:0次

  记者从进一步推进全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会商会议获悉,2021年1-3月没有发生重大事故,今年五一期间安全事故发生起数同比2019年、2020年都保持了大幅度的下降。

  列重点清单 “开小灶”整治

  省安办要求,要进一步推进全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各牵头部门和指导服务组在推进各领域和驻地指导服务中,要有针对性地进行督导和检查,坚决防止轰轰烈烈走过场,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和三年行动落到实处。

  要统筹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和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要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深入分析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

  省安办牵头制定了福建“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清单。各部门也要梳理出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清单,指导服务组要督促包片地区各级各部门建立任务清单,确保三年行动有计划、有目标、有成效地推进落实。

  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第二阶段的要求,省安办将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经验;深入分析事故多发地区、突出风险叠加问题,实施“开小灶”整治。省各有关部门,特别是牵头部门也要对照专项整治第二阶段的要求,在本领域树典型立标杆,对安全生产工作做的好的、出经验的,要大力宣传;对本领域事故多发的企业、屡罚不止的违法行为,要重拳出击,依法依规严肃执法,并“开小灶”整治,达到警示的作用。指导服务组要推动各地落实好这项工作,保证不打折扣。

  5月至7月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

  自2021年5月1日起至7月底在全省开展“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重点是聚焦水上安全、道路交通、工程施工、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消防、城镇燃气等事故多发领域,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攻坚,有效遏制较大事故,严防发生重特大事故。

  要将集中攻坚行动融入到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既要抓好结合,又要突出阶段性集中攻坚。各牵头单位各指导服务组,要细化落实安全防范各项措施,对本领域加强指导检查,10个指导服务组要在6月和7月各安排1次进驻指导服务,对各地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开展指导服务。

  各指导服务组要督促各地加强对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工作的督促检查,对于发现的责任不落实、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推动相关工作,有关情况纳入地方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省各有关部门要联合市、县部门瞄准重大风险、重点环节、重要部位精准发力,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敢于亮剑,通过严格执法真正把预防为主落到实处。省安办将在2021年6月上旬联合省纪委监委开展专项督查,并把各地区、省有关部门开展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情况,作为2020度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的重点内容,确保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各指导服务组要督促地方严肃执法问责,对整治工作不作为、重大隐患悬而未决的,要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严禁纸上整改、数字整改、“以罚代改”,严禁放任违法企业一边“整改”、一边“带病”生产。要加大事故前执法追责力度,依法落实案件移送、现场处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联合惩戒、行刑衔接、公开曝光等措施,对存在重大隐患、典型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安全培训教育。省各有关部门、各地也要加强指导服务,通过调研指导、专家服务等方式深入一线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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