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联动激励守信者倒逼失信者
企业发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以前首先要面对的是生态环境部门的调查,现在则要第一时间面临五个部门的联合监管。这是我市在省内首创的生态环境领域跨部门联动协助机制。
这里的跨部门联动,指的是“公、检、法、税、环”5个部门,具体为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婺城区人民法院、婺城区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国家税务总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在面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时实行跨部门联合监管,提高工作效能。
为保障该联动机制实施,部门之间分别建立警务联络室、检察官办公室、司法协调办公室、环保税协调办公室等四大联络机构,通过联席会议制度、案件会商制度、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制度、跨部门联合执法制度、完善信息共享机制等五大工作机制,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服务,预防和依法惩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加强税务部门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开展辖区环保守信企业认证,结果推送到生态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并将运用于“互联网+监管”工作。
“以前发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公安部门不一定在第一时间收到信息,需等生态环境部门将案件材料移交后,再开展调查取证,此时部分证据可能因时间关系面临消失等情况,再去重新搜证难度较大。”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涉及税务部门、检察院等其他部门时也是同样的道理,“如今成立跨部门联动协助机制,建立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就能第一时间通报调查情况,通过部门会商,联合调查取证等,提高办案效率,同时也能对违法者起到更好的震慑作用。”
据悉,实行联合监管后,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也将同步实施。开发区环保分局将定期向社会公布“环保守信企业”名单,列入“环保守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将相对减少日常环境执法监管频次,优先推荐企业评奖评优,优先纳入绿色通道办理涉税事项,优先安排环保专项资金或其他补助资金。生态环境部门将每年开展联席会议通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接受监督。“环保守信企业”可以通过职能部门推荐,也可以由企业自主申请。申请条件为:开发区认定的规上企业;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及环保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及自行监测等要求;及时缴纳环保税;五年内未发现税务征收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
“惩戒不是最终目的,建立联合机制的意义在于通过对守信者的正向激励和对失信者的倒逼,创新社会监管,促进企业自觉守法、守信,不断完善环境信用体系建设,进而营造更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营商环境。”该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