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中央文件>《中央储备糖管理办法》2021年4月10日起施行

《中央储备糖管理办法》2021年4月10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2日 发布者:全国招投标信用公示平台 浏览次数:0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第41号 

  《中央储备糖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12月3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4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和财政部审签,现予公布,自2021年4月10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

  财政部部长:刘昆

  2021年3月5日

附件:《中央储备糖管理办法》

Copyright 2006-2018 bidcenter.com.cn 版权所有 采招网(北京海诚通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售后服务热线:010-57219779 传真:010-88123823

本站法律顾问: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 周正国律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993号 京ICP备09044717号-2 京ICP证070615号

手机采招网APP

采招网微信公众号

4008-109-688